不動產繼承10月新制!

不動產繼承10月新制!遺產稅或贈與稅 免附紙本證明

不動產贈與、遺產登記注意!為落實政府數位化服務轉型,以及簡化申辦地政業務需檢附的文件,即日起,民眾申報遺產稅或贈與稅後,向地政事務所申辦不動產繼承或贈與登記時,不用再檢附紙本遺產稅或贈與稅相關證明書,地政事務所可直接線上查驗,提供民眾更便利的服務。 內政部長林右昌1日說明,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,民眾必須先申報遺產稅或贈與稅,並經國稅局核發繳清、免稅或不計入總額等證明書後,才能向地政事務所申請不動產繼承或贈與登記。

而自今年10月1日起,申辦不動產繼承或贈與登記時,民眾只要提供國稅局核發前述證明書右上方的「案號」,地政事務所即可透過內部系統,線上查驗證明書電子檔等資料,以替代原本應檢附的紙本文件。 林右昌指出,內政部近年持續與財政部合作,建置地政機關與稅捐機關間網路連線,去(111)年7月已經推行土地增值稅、契稅等完稅文件的線上查驗,即日起再擴大至遺產稅、贈與稅,歡迎民眾多加利用。

資料來源/好房網News https://news.housefun.com.tw/news/article/45489139450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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