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租金補貼2.0」7月上路 頂樓加蓋也可以
為讓年輕人減輕租房壓力,政府去年擴大租金補貼,沒想到卻有民眾歷經8個月的申請,好不容易4.2萬元的租金補貼才剛入袋,結果卻遭內政部營建署以1理由要求追回租金補助,讓民眾好困擾,批政府作法擾民又不合理。
根據政府今年新版「租金補貼2.0方案」,預定7月上路,今年有5大變動:
1、隨到隨辦、隨辦隨領,沒有申請期限;
2、舊戶資格沿用,不需重新申請;
3、不需提供房東身分證字號;
4、沒有房屋範圍資料者,可切結處理;
5、18歲以上(包含學生租屋族群)皆可申請。
不過卻在新路即將上路之際,民進黨立委何志偉日前卻表示接到民眾陳情,指出自去年7月看到政府推出擴大租金補貼方案出爐後,立即展開申請辦理,過程中經過多次資料確認,到今年1月順利領到,正在開心之餘,卻於4月初接到營建署承辦人電話,表示不符合補助要件,原來是因為房東沒有繳房屋稅,因此將追回租金補貼。
陳情民眾指出,政府是經過反覆查核之後才撥款,事後卻怪申請人,要求追回4.2萬元租金補貼,營建署雖然表示可以分期付款,但對民眾生活影響甚鉅。
針對陳情民眾指控,營建署表示,這是初期人員對審查作業不熟悉所致,對此深表歉意,將以不影響申請人生活負擔為原則協議返還,以1年為限,並得依經濟狀況再延1年。
據指出,截至上月為止,共有180件接受租金補貼者被通知房屋因無稅籍、資格不符得追回補貼款。
為協助更多租屋者符合規定,內政部在112年3月2日函報行政院修正「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」,簡單來說有兩樣放寬,如果承租房屋是「無稅籍且未辦理保存登記建築物」,像是頂樓加蓋者,得以切結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提出申請。
至於「有房屋稅籍但尚未按住家用稅率課徵」者,得配合隨到隨辦精進措施,經房東向稅捐單位申請,依實際情形認定全部或部分按住家用稅率課徵後,再提出申請。
資料來源/工商時報 數位編輯